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公告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根据《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株发〔2015〕8号)精神,于2015年12月组建的市人民政府直属工作部门,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综合服务和交易见证,配合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协调机构和行政监督部门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名,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专业工作人员3名,主要是综合类岗位,其中计算机专业人才优先。具体岗位、专业、数量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公共资源交易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愿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展做出贡献;
4、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5、其他条件详见各工作岗位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株洲市人才信息网等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日,距考试时间不少于7日。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按照一人一岗的原则。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1日至8月17日。
3、报名材料:凡报名应聘者需如实填写《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1份,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及与招聘岗位相关职称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4、报名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事教育科(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招投标大厦五楼510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人事教育科会同纪检监察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中弄虚作假的应聘者,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将立即中止其应聘资格,直至取消录用资格。
(四)招聘考试
1、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测试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总分60%,职业基础知识占总分40%。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方可确定是否继续招聘。
面试以必答、随机答题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对应聘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采取量化打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评委由招聘领导小组随机确定。
3、总成绩
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方法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分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考察主要侧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及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
体检按照本地标准执行。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的人员,由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7天。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上报市人社局等部门,按照有关制度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并签订试用期工作协议,试用期为两个月。
(八)待遇
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并结合各岗位实际情况进行核算。
五、工作机构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中心党委的领导下工作,分管人事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中心纪检监察室、人事教育科、综合科等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日常工作由人事教育科负责。
六、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等三代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2、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纪检监察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3、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将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予以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人事教育科 28681365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 28681396
附件1: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岗位、专业、数量及要求;
附件2: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0年8月10日